準畢業生提前兩年簽“就業契約”
發布日期:2011-04-29 瀏覽次數:336
大二學生若被企業相中,就可提前簽訂培養協定,除享受一定的學費補貼外,兩年后的就業也無需發愁。這是昨日電子科大中山學院與隆成集團在“校企合作簽約儀式”上達成的協議。
昨日下午,電子科大中山學院和隆成集團正式簽訂《委托培養協議書》。根據有關協議,在合作期間,隆成集團向電子科大中山學院提出專業、人數等委培意見,學院根據集團要求,對在校二年級學生的學習成績、實踐能力及思想政治表現進行審查,在學生自愿的基礎上,擇優向隆成集團推薦。若被隆成集團“相中”,學生在接下來的大學三、四年級將分別獲得隆成集團資助的學費2萬元/學年。學生利用假期到企業實習,還會獲得一定的生活補貼。畢業后,隆成集團將按公司正式員工標準,提供相應崗位的工資、福利。
“ 大二就簽訂‘就業契約’,兩年后畢業時會不會后悔?”人文社科系李偉明同學坦言:“隆成集團提供獎學金和就業崗位,不僅減輕了家里的經濟壓力,還減小了他們的就業壓力。即便有些簽約學生兩年后有更好的出路想跳槽,他們仍可自由選擇”。原來,根據《委托培養協議書》規定,簽約的學生畢業后必須到隆成集團工作3年,若學生要毀約,退還相應的培養費后,與公司一起向學校出具書面退函,簽約學生就可自主擇業。idxdy00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