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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日期:2021-10-22 瀏覽次數:267
為進一步提高罕見疾病臨床研發效率,滿足罕見疾病患者的治療需求,結合罕見疾病特征,對罕見疾病藥物研發及科學的試驗設計提供建議和參考,2021年10月11日,CDE官網發布《罕見疾病藥物臨床研發技術指導原則》(征求意見稿),征求意見時限為自發布之日起1個月,該技術指導原則旨在進一步提高罕見疾病臨床研發效率,滿足罕見疾病患者的治療需求,結合罕見疾病特征,對罕見疾病藥物研發及科學的試驗設計提供建議和參考,本文為大家盤點了罕見疾病藥物研發相關政策法規。
PART 01.破局罕見病定義
罕見疾病藥物這片藍海正在成為熱門賽道。罕見病,顧名思義是指那些發病率極低的疾病,目前為止在中國尚未有明確的定義。由于罕見病患病人群少、市場需求少、研發成本高,藥企研發較少,因此這些藥又被稱為“孤兒藥”。世界各國根據自己國家的具體情況,對罕見病的認定標準存在一定的差異,詳見下表。
PART 02.中國政策紅利助力罕見病藥物研發
為了攻克罕見病這個硬骨頭,監管部門近年來高度重視罕見病藥物的研發,出臺了以下一系列法規文件,加速罕見病藥物的審評審批,包括但不限于:
PART 03.CDE對罕見病藥物的審評考慮
一直以來,罕見病領域藥物因研發難、發病率低(受眾狹窄)、醫學研究相對較少、研究投入成本高,一直以來是醫學發展的薄弱環節,也是之前國內各大藥企避開的研發方向。
為了促進罕見病的研究,我國注冊制度改革也顯示出我國對罕見病治療藥物研發的重視,相繼出臺了利好政策,在罕見病治療藥物新藥研發、上市申請以及上市后等不同階段給予政策上支持,但在該領域仍有許多問題急需解決,如罕見病、孤兒藥的官方定義目前還未簡單,CDE對于罕見病藥物的研發的一般考慮是“三部曲”:
1)接受境外數據;2)推動高水平仿制;3)鼓勵研發新藥。
對于是否接受境外數據,CDE發布了《關于發布接受藥品境外臨床試驗數據的技術指導原則的通告》(2018年第52號)界定了接受境外數據適用情況,是否接受境外數據審評考量因素包括但不限于:
1)國外研究數據的可靠性,特別是臨床試驗關鍵研究的設計、評價方法和研究結果;
2)國外研究的劑量對我們患者是否適用?
3)發病率、診斷標準是否與國內一致;
4)現有治療手段臨床急需解決什么問題?
5)風險控制的難度,包括對處方醫生及患者安全性監測的要求;必要時召開專家咨詢會,加強與監管方的溝通等。
罕見病藥物的審評會綜合考慮疾病的發病率、嚴重程度、藥物的可及性、國外上市基礎以及中國的實踐等因素,國家將繼續加大對罕見病藥品給予增值稅優惠,將繼續更好地支持罕見病的投入,并鼓勵開發針對罕見患者需求的藥物,進一步增進人民的健康福祉。
參考文獻
[1] www.nhc.gov.cn
[2] 楊志敏《罕見病藥物注冊審評與注冊法規》、cphi、抗體圈等
300多萬優質簡歷
17年行業積淀
2萬多家合作名企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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